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主計|
說明:
一、為瞭解縣府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涉案情形,各機關學校應
按季於1月15日、4月15日、7月15日、10月15日前,查填上
一季所屬人員涉案情形(一級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請彙整所
屬機關),報送縣府人事處,調查表word檔亦請傳送
至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。
二、另所屬人員有涉案情事,機關應掌握司法審議進度,如有
更新進度,再修正本表內容通報,至遲於司法審理進度異
動之次月15日前送縣府人事處彙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29|
{{ $t('FEZ005') }} 31|